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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/5/20
需要報價,請您提供下列資料:
  1. 有關強制汽機車險、汽車第三人責任險、旅遊險,您可利用線上投保自行試算
  2. 其他相關車險:投保內容、廠牌車型、排汽量,車輛買價、原始發照、性別、年齡
  3. 非車險:請留下您的保險需求及保險金額,我們將儘速與您連絡
非上班時間內,個人旅遊綜合保險投保內容異動報備,請您提供下列資料(目前不接受新件投保報):保單號碼、(要)被保險人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保險期間、異動生效日期(年/月/日/時)、保險金額、異動事項說明

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事項

  1. 蒐集之目的:辦理財產保險(093)、人身保險(001)及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(181)。
  2.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聯絡方式等,詳如要保書或相關業務申請書內容。
  3. 個人資料之來源(個人資料非由當事人提供間接蒐集之情形適用):
    • (一)要保人/被保險人
    • (二)司法警憲機關、委託協助處理理賠之公證人或機構
    • (三)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、輔助人
    • (四)各醫療院所
    • (五)與第三人共同行銷、交互運用客戶資料、合作推廣等關係、或於本公司各項業務內所委託往來之第三人。
  4.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對象、地區及方式:
    • 期間: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。
    • 對象:本(分)公司及本公司海外分支機構、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、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、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、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、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、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、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、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、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、台灣票據交換所、財金資訊公司、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央健康保險局、業務委外機構、與本公司有再保業務往來之公司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    • (四)方式: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。
  5.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台端就本公司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
    • (一)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:
      1. 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      2.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      3.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。
    • (二)行使權利之方式:透過客服專線0800-212-880 或書面方式行使。
  6. 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 台端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,本公司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因此可能婉謝承保、遲延或無法提供 台端完善的保險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