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緊急搶救
發現火災後,立即取用滅火器搶救,有安全之虞時,盡速逃離火場,並通報消防單位協助滅火,如有人員受傷則立即送醫急救。保持現場完整,必要時拍照存證。
撥打救護車或消防隊 119並同時報警與聯絡保險公司
警察報案專線 110 0800-212-880發現火災後,立即取用滅火器搶救,有安全之虞時,盡速逃離火場,並通報消防單位協助滅火,如有人員受傷則立即送醫急救。保持現場完整,必要時拍照存證。
撥打救護車或消防隊 119並同時報警與聯絡保險公司
警察報案專線 110 0800-212-880火災發生後5日內向保險公司通報出險,在消防鑑識單位、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或保險公證人
*查勘前,務必保持現場完整,並針對受損標的物拍照存證,切勿將受損標的物丟棄。
*保險公證人:指向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收取費用,為其辦理海上保險以外保險標的物之查勘、鑑定及估價與賠款之理算、洽商,而予證明之人。
被保險人會同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或保險公證人查勘現場,了解火災發生原因及經過情形,現場核對清點受損標的物,並由理賠人員或保險公證人說明理賠流程及應備文件。
被保險人可於火災發生後2年內,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,若有任何不明瞭之處,可隨時向理賠承辦詢問。
險種理賠所需文件 | 商業火災保險 | 住宅火災保險 | 說明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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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物 | 營業 裝修 |
營業 生財 |
機械 設備 |
貨 物 |
建築物 | 動 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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賠償申請書、損失清單 | 被保險人簽章 | |||||||
火災證明書 | ||||||||
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 | ||||||||
修復估價單 | ||||||||
租賃契約影本 | ||||||||
原裝修之估價單收據 或發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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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標的購置之發票 或收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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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、出貨買賣憑證、 收據或發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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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產目錄 | ||||||||
進貨單、送貨單、 倉單等帳冊、 憑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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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日報表、成本分析表 | ||||||||
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| ||||||||
抵押權人同意書 | 銀行貸款件 | |||||||
賠款同意書 | 被保險人簽章 | |||||||
電匯同意書 | 被保險人簽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