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保障對象包含所有交通事故受害人(包括駕駛人、乘客、及第三人),但一輛車事故(例如撞到電線桿、行道樹)所致駕駛人之體傷、失能或死亡是不在承保範圍,可選擇加保本公司之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
- 受害人可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(跳過加害人,不必先與加害人和解即可直接申請理賠)
- 發生兩輛車以上交通事故時,其中一方駕駛人若有受傷,可向對方投保之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,但若對方未依規定投保強制險時,則可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,若乘客受傷時,可向乘坐車輛或對方所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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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必備不能不保
未投保強制險,會罰款 3,000元~15,000元 ,若違反道路交通規則之車輛,除開立罰單外再開立未投保罰單;有肇事或交通事故之車輛, 除開立罰單外,如未投保則再開立未投保罰單。